八月一日起没戴头盔开始罚款啦!
《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》于2020年8月1日(今日)起正式实施。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,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。

安全出行

对于驾乘电动自行车
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
公安机关将严格查处
开出警告罚单
并在现场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劝导
通过组织观看安全教育片
签订《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》等方式
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
开展宣传教育
@所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,切莫心存侥幸!
1、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、下车推行、走斑马线,不要斜穿,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;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,要注意观察,确保安全后再通行。
2、非机动车上路行驶要遵守“各行其道、右侧通行、安全通行”的原则,走非机动车道,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逗留。
3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降低事故对头部造成的伤害;在车身、车尾等显眼位置粘贴反光标志,提高夜间骑行安全系数。
4、不违规载人。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。
5、远离车辆盲区,特别是要与大型汽车保持安全距离,当大车转弯时不要试图抢行、超越。

一、文明行走。必须在人行道行走,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尽量靠右行走;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,不三五成群并肩走,不在马路上滑滑板、滑旱冰、追逐、打闹、嬉戏;不在道路上扒车、追车、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。
二、文明骑车。主动避让机动车辆,不闯红灯,不走快车道,不在马路上玩车、猛拐、追逐、攀扶车辆;严格遵守“一停、二看、三通过”准则。
三、文明乘车。要在车辆停稳后有序上下车,遵守“前门上车,后门下车”的规则,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,不向车外抛洒物品。
生命只有一次
“戴头盔、守法规”
文明交通 安全你我
希望我们聚宝的同仁能一起共同来遵守